先前有會員老師反映,學校計算基本授課時數以外之超時授課鐘點費,採取將國定假日未實際授課之節數及學期始(末)未滿一週之超時授課節數扣除。這樣的做法未符合行政院與教育部的函釋內容。教育處收到工會的反映後,再向教育部確認後,發文縣內所屬學校,依函釋辦理,以維護教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