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3/27(五)縣府召開教育審議委員會,關於國中科科等值議案,建議藝術、綜合與健體領域授課節數比照其他科領域,每週授課節數由19節調整為18節。
本會發言重點如下:
一、國中本土語以及資訊與生活科技皆以18節為每週授課節數基準。
二、全國22縣市只新竹縣市、嘉義市、雲林縣以及苗栗縣、澎湖縣等五縣市,其餘縣市皆採有將藝術、綜合以及健體領域調整為18節。
三、國民教育階段強調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將藝能科目授課節數調整一致,擺脫傳統重學科輕藝能的觀念,有助於國民教育目標的達成。
四、學校職務編配有兼任行政人員、導師及專任教師,專任教師編配佔學校師資的比例不高,尤其小型規模學校幾乎沒有專任教師的編配,因此國中科科等值所需的經費不高,同時代表教育主管機關對五育均衡以及公平、一致性原則的重視。
五、全教總過去在爭取五一國定假的過程和爭取國中科科等值的精神很像,同樣是受雇的勞動者,勞工放公教不放,同樣是授課教師,藝能科三個領域就是比其他科目多一節,目前的狀況為不患寡而患不均,重點已經不是多一節少一節的問題,而是差別待遇。
六、本會已於上次114/2/25縣教審會議當中,提案國中科科等值,秘書長(主席)有裁示多數縣市都已達成科科等值,唯獨藝術、綜合以及健體領域授課節數比較高確實也不盡公平,請教育處計算一下本案所需經費,如果經費不是很高,我們優先來處理。
會議結論
祕書長(主席)將向縣長報告此案,如獲縣長同意,將優先來執行推動。